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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庄严的法槌终于敲下,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从该案法院审理查明的情况来看,刘暖曦与江歌是好友,且同在异国他乡。当刘暖曦遇到危险时,江歌挺身而出拔刀相助,充分表现了其无私帮助他人的美德。而作为被救助者的刘暖曦,明知其前男友具有极大的人身危害性,并未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当陈世峰的不法侵害已经紧迫危险之时,为了自保而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由此可见,刘暖曦不仅没有了朋友之间真诚互助的情谊,也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原则。

为何要说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诉讼呢?该案中,江歌不仅是为了帮助她而不幸遇害,更关键的是这个巨大的危险原本可能就是冲着她来的,而此时她将危机转嫁给了自己的好友-江歌。作为最大的受益人,而且自己又有这么大的过错,刘暖曦应当主动去安慰江妈妈,而不是和她展开唇枪舌战,最终被起诉而坐在被告席上,然后被法院判决赔偿。作为一个有道德、有感恩之心的人来说,不仅要积极赔偿,还会一辈子陷入自责和愧疚之中。

那么,一审的判决并不是司法审判的终点。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民事案件要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才能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一审判决后,收到判决书的十五日内刘暖曦还是可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因此,刘暖曦还是有上诉的机会和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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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暖曦会不会提起上诉呢?虽然两审终审是基本制度,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一定要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才能生效。如果刘暖曦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就会生效。权利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是否上诉应当由她自行决定,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她的上诉权。按照事发至今刘暖曦的一贯态度,她上诉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如果她经过此次庭审,能够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良知得以重现,她也可能放弃上诉的权利。#青岛热点爆料#

不服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如何处理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将根据情况不同作出不同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无误的,维持一审判决;2、原判决认定是事实有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有误的,撤销原判,发回重申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严重违法法定程序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刘暖曦如果提起上诉,二审反转的可能性有多大?从理论上分析,有反转的可能性。但是从实务上来看,该案反转的几率极低。为什么这么说呢?《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该案发生的地点在我国境外,且审判与案件发生时间距离较久,社会影响较大,因此,该案大概率是经过法院的审委会讨论决定的。而且,该案的事实争议在江妈妈起诉前就已经存在,且网络上讨论非常激烈,因此不排除法官们之间早就对该案进行过探讨和交流。该案一审判决的作出应当是非常谨慎且有着充分考量的,因此刘暖曦即使提起上诉,反转的几率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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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刘暖曦会不会上诉,都要为一审判决点个赞。一审判决书讲到,江歌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赔偿多少钱在本案中已经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通过此案彰显司法对于善良的肯定与鼓励,对于自私、无德的否定和鞭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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