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福建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30%,具体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同时对于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措施》出台后,宁德、三明、漳州、泉州等多市已经跟进相关政策。

漳州

公积金二套首付降至30%

最高可贷85万元

6月22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请示》(漳公积金〔2022〕3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22〕5号)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对我市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全市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结合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二、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
以上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泉州

公积金首套首付降至2成

二套降至3成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资金压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日前,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23日起施行,其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明

公积金首套降至2成

二孩、三孩家庭可多贷5万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支持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提高生育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

三、其他

本通知执行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5月31日,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受理日期为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宁德

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二孩家庭贷款限额提至80万

南平

公积金首套首付降至20%

二孩或三孩可多贷10万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充分发挥我市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人民“住有所居”目标、改善住房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阶段性提高贷款额度的批复》(南房金委〔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将无房产缴存职工承租我市商品住房等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提取额度由每位缴存者每年6000元提高到7200元,即由每位缴存者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第一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提高生育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于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测算的基础上另加10万元。

四、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我市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该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3日起执行。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9日

福州

首付款比例降至20%

二孩及以上家庭多贷10万元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支持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职工家庭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资金需求,服务福州做大做强省会城市战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现就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2022年5月27日

截止6月22日

全省仅剩厦门和龙岩

还没有跟进相关的政策

不过

早在4月19日

龙岩就已调整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这下,压力给到厦门

截至2022年5月31日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

已达96.04%

那你觉得厦门还会跟进相关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