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佳

6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贾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贾楞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未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在行吃行、靠企吃企,长期“风腐一体”,临近退休“逃逸式”辞职,妄图逃避纪法惩处,继续恣意敛财。其被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以来,不接受组织挽救,拒不警醒悔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践踏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信贷资金最终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巨额贿赂;严重偏离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贾楞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信仰崩塌、党性缺失,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为官不廉、以贷谋私,腐化堕落、道德滑坡,目无纪法、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贾楞开除党籍处分;经阿拉善盟监委研究,决定将贾楞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记者注意到,贾楞于2017年3月辞职。通报中特别指出其“临近退休'逃逸式'辞职,妄图逃避纪法惩处,继续恣意敛财”。

今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深度关注 | 离职不离纪法约束》指出,党内规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各类公职人员离岗后从业行为进行了严格要求和规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三年两不准”,即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文中提到,之所以要对党员领导干部离职后的从业范围、时间等作出限制,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离职后,原有职权还会在一定范围和时期内产生影响、发挥作用。若党员领导干部离职后从事的职业在一定时限内与其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极易导致不公平竞争,出现利用职务影响力进行权力寻租或变现的问题。

贾楞简历

贾楞,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调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

1996年12月至1999年9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1999年9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2009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委副书记、监察部总经理;

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7年3月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