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一名女子到医院做体检,做胸透项目时,是一位男医生,她本来没在意,不料对方不仅不提供病员服,还让她把上衣脱光。羞愧不已的王女士(化名)询问,有没有临时性衣物,男医生却表示,接受不了可以不做。
王女士今年26岁,由于申请教师资格需要体检,在6月17日,她来到了怀来县医院,做胸透时,只有一名男医生在场,且没有提供任何衣服遮挡,在她明确表示,自己的内衣没有钢圈,也没有金属后,男医生依然让她脱光。
为了不耽搁其他体检项目,无奈的王女士,只能尽量用双手遮住敏感部位,做完了检查。事后她越想越不对劲,就和朋友说了此事,朋友表示让脱衣服,医院必须要提供遮挡衣物,她随即向医院进行了投诉,得到的答复是,这名男医生被处以离岗7天的处罚。
对于这个答复,王女士非常不满意,她向医院提出诉求。请医院给出一个合理解释,是医院操作流程不规范,还是医生个人行为,希望能给她一个合理解释并正确处理该医生,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出现。
6月19日,医院对此进行了回复:
1、男医生在场,要求女生脱光上衣,是因为医院条件达不到配备一个女性医护在场。
2、不能提供遮盖衣物的问题,已向医院反映。
3、这名男医生让女生把上衣脱光,可能是因为排队体检人多,医生不能及时沟通,属于沟通问题,当时如果接受不了可以先不做。
其实这几个回复,都有点推卸责任的意思,达不到配备,这属于医院需要考虑的问题,而提供遮盖衣服,也是医院的问题,最后一点解释说沟通问题,但是王女士明确告知,内衣没有金属,男医生却还是要求脱掉,这是沟通问题吗?
此事一出引发了热议。
有表示理解的,人家或许只是量大图方便,也没有猥亵、偷拍之类的行为。
也有不理解的。作为医生,难道不知道如何正确的操作检查流程吗?
那么,做胸透检查时,患者是否要脱内衣?
这主要是看内衣上是否有金属物,如果内衣上有金属物,就容易遮挡住病灶或者是形成一些伪影,所以在检查的过程中一定要脱掉,如果患者的内衣上并没有金属物,就是普通的棉质背心,就不需要脱掉,一般检查之前医生都会询问。#话题大发明家#
也就是说,没有金属物,是完全不用脱掉的。但是在这件事中,王女士明确告知内衣没有金属,可是男医生看都不看,依然要求脱掉,这就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了。
如果是医院流程是这样,那么说明医院在管理上,还是存在一定漏洞的,如果是医生个人行为,那么就可能涉嫌侵犯病人隐私了。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医生若是个人行为,则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窥视他人身体,已经构成了侵权,侵害他人隐私权,可以对其追究民事责任。即我们在有证据证明其偷拍行为,已经给自己造成消极影响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
最终,放射科主任向王女士致电道歉,对当事医生的处罚是离岗7天。
在我看来,就检查效果而言,这样的做法没问题,但是确实应该考虑体检人的感受,应该提供遮挡衣服,或者在体检申请单上注明请体检人自带上衣。再或者提供更衣室让当事人把内衣脱掉。
医院是如何规定的?如果符合医院制定的流程,也不是医生的事,那是医院规定的问题,应该纠正。如果医院没有这项规定,那就是医生有问题,应该展开调查,调查其给其他患者拍片时,是不是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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