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中山大涌交警全面推进“猎鲨”专项行动,仅6月15日至6月20日6天时间内就劝投14名醉驾在逃人员归案。
为进一步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严厉打击醉驾的高压氛围,按照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部署,今年以来,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猎鲨”追逃工作,组织业务骨干警力组成“猎鲨”专班,对在逃嫌疑人进行梳理、排查,对有线索的在逃人员开展信息收集、研判,并对线索进行甄别和筛选,确定摸排范围,并有针对性地向在逃人员家属、亲朋好友开展“规劝”工作,多渠道收集在逃人员情况,理清在逃人员工作、生活圈,落实劝投方案,通过分析形势、宣传政策、讲解法律,以逐个攻破心理关口方式消除在逃人员顾虑。
大涌交警劝投醉驾在逃司机归案。
通过各项劝投工作,6月15日至20日,包括张某、韦某在内共有14名醉驾在逃司机主动归案。
据介绍,2020年1月3日晚,张某醉酒驾驶粤J号牌摩托车,行驶至中山市大涌镇环镇路南村路段香麦园门口时,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受伤。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大涌交警发现张某涉嫌醉酒驾车,后经检验,证实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5.7mg/100m1。办案民警随后多次以电话、邮寄的方式催促张某到案接受调查,张某拒不到案。6月20日,在“猎鲨”专班民警规劝下,张某主动到大涌交警大队投案处理。
大涌交警劝投醉驾在逃司机归案。
当天主动投案的还有广西男子韦某。2020年10月6日22时30分许,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由大涌镇德政路往古神路方向行驶至中山市大涌镇中新路文田布业城牌坊对开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截停检查。经现场检测,韦某呼气酒精含量高达244mg/100m1。在案件后续处理中,韦某回老家广西,未接受进一步处罚。经“猎鲨”专班民警规劝,韦某主动到大涌交警大队投案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公安追逃系统已全国联网。广大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当事司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应当主动投案接受调查处理。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切勿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从源头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苑世敏
【通讯员】大涌交警
【作者】 苑世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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