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 (舒兰市人民法院)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启动联动执行机制成功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此案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某真和王某某系叔侄关系,发生争议的土地是王某某的父亲王某于1996年在舒兰市小城镇原景合村一社河南开垦的小荒地旱田,共计0.72亩,2001年舒兰市小城镇原景合村民委员会将该地重新丈量后纳入计税面积,2002年1月王某就该地块与舒兰市小城镇景合村一社签订了承包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将该地块转交给其次子王某某耕种,王某某一直耕种该地块到2020年,2021年春天该地被叔叔王某真私自耕种,王某某得知后找到王某真,要求其返还耕地,王某真不同意并坚持说土地是自己开垦的,之前只是让王某暂时耕种,没有想长期赠与,王某某见私下无法解决,找到了村委会、司法所等部门申请帮助调解,但是最终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起诉到舒兰市人民法院,舒兰市人民法院经双方举证、调查最终确认王某某为诉争土地的合法经营者,对王某某要求其叔叔王某真返还侵占的0.72亩土地的要求予以支持,并酌情确认返还土地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终于到了返还土地的时间,可是王某真却再一次在本该归还给王某某的土地上种上了庄稼,王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按照惯例仔细阅卷,发现双方系亲属关系且居住在一个村子,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保障申请人权益,避免矛盾激化,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与村委会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案件信息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推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了解案件情况后表示会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做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向执行法官介绍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所在,为案件的后续执行提供了突破口。

2022年6月份,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后,执行法官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沟通,经过一番从法理到人情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同意交付土地,但是需要执行法官在场见证,执行法官带人驱车赶往小城镇,刚刚下过一场暴雨,乡村的道路十分泥泞,法院的车辆无法通行,执行法官一行人先步行跨过田垄,又坐着王某某驾驶的三轮车趟过小河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经过法官现场确认判决书所列土地边界四至,双方明确后,现场交付了土地,圆满执结了该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舒兰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形成执行联动强大合力,用实际行动促进执行规范,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编辑: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