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4日讯(通讯员 符渝)近日,泸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全县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金乐商务宾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了临时查封,严抓违反消防法规的经营行为。

检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该宾馆电气线路、自动喷淋系统、烟雾报警装置、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安装和铺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擅自进行装修改造等行为,现场检验了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该宾馆所在建筑为地上4层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723平方米,其中二层一间客房门框夹心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如果不及时整改,就存在极大火灾风险,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随即,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家单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区域进行临时查封。

目前,该酒店负责人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危险性,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迅速对存在的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拆除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