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7年-2021年)》,并公布9个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被告人利用国外聊天软件,联系购买并通过快递方式收取新型毒品麦角酰二乙胺(俗称“邮票”),犯罪方式新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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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10日左右,被告人魏某欲通过贩卖毒品麦角酰二乙胺(俗称“邮票”)挣钱,因购买毒品的毒资不够,遂邀集其同学陈某某一起在其上线处购买。陈某某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微信向魏某支付了2600元毒资,同时魏某自己出资4400元,合计7000元,由魏某通过“Telegram ”APP(境外聊天应用程序)联系上家购买了200张麦角酰二乙胺。2021年5月6日魏某收到上线邮寄的200张麦角酰二乙胺后,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门口将其中的78张交给陈某某。2021年5月10日,魏某在收取刘某某微信转账的210元毒资后,将1张麦角酰二乙胺通过“丢包”的方式贩卖给刘某某。

判决情况

本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魏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魏某犯罪时刚满22岁,能熟练运用移动网络通讯设备,通过违法接入境外网络,使用国外聊天软件联系购买并通过快递方式收取毒品,其犯罪方式新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本案所涉及的毒品麦角酰二乙胺属于新型毒品范畴,为强效半人工致幻剂,能让吸食者在短时间内出现幻觉甚至精神错乱。因其常被滴在吸水纸等基质上印制各种图案,形似邮票故而得名。因此,要加大对新型毒品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新型毒品的辨别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及时堵塞境外网络售卖毒品的漏洞,严防新型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通过网络手段传播、售卖。

通讯员 文天骄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