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内容团队报道

6月23日,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该指导原则主要目的是指导药物临床试验申办者规范开展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相关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可查看通告全文) 。

截图来源:CDE官网

一、概述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是指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要对药品审评机构已批准或经沟通交流认可的临床试验方案内容进行修改或完善。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与注册相关的中药、化药、生物制品(含疫苗)相关的临床试验方案变更。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试验期间改变剂型、给药途径、新增适应症以及增加与其他药物联合用药等情形,上述情形不属于方案变更管理范畴,应按相关要求提出新的临床试验申请。

二、方案变更的常见情形与评估要点

(一)常见情形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需要变更临床试验方案中相关内容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试验期间,发现药物新的安全性问题或潜在安全风险,如临床或非临床研究中新的安全性数据与信息等,需要及时对临床试验安全性研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完善;

2.临床试验期间,需要对临床试验有效性研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完善;

3.临床试验期间,为了提高临床试验实施效率,需要修改试验方案中相关内容;

4.其他,如变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一般不涉及试验方案设计的变化。

(二) 评估要点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在方案变更前,还应全面、深入评估方案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合理性。应结合非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药学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研究等,以及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和性质,如首次人体试验、探索性试验、确证性试验等,对方案变更后临床试验的整体设计、实施、预期有效性结果、统计分析、风险控制、风险-获益权衡等重新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能产生显著性影响,评估要点包括:

1. 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风险(包括风险-获益权衡);

2. 临床试验科学性;

3. 临床试验数据产生的可靠性。

三、变更分类

根据临床试验方案变更对受试者安全风险、试验科学性以及数据可靠性的影响程度,尤其是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如增加受试者安全风险、降低临床试验科学性、降低临床试验数据可靠性等,可将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

实质性变更是指对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性、试验的科学性、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可能产生显著性影响的变更。

非实质性变更是指对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性、试验的科学性、试验数据的可靠性不会产生显著性影响的变更。

四、安全风险评估

临床试验方案变更实施前,申办者应先对受试者的安全风险,以及变更试验方案的科学性等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与评估,科学合理地判断方案变更的性质,区分实质性变更或非实质性变更。

对于实质性变更,还需进一步明确是否会显著增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风险。

五、伦理审查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在申办者充分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还应严格遵守伦理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必要时还应更新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文件并报伦理委员会审查。

参考资料:

[1]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2年第34号). Retrieved June 23, 2022, from https://www.cde.org.cn/main/news/viewInfoCommon/c9d649a44ba90b52ceb8072c28da7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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