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许炳棋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桓台县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九人民医院、桓台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因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罚款6.9451万元。

据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调查,桓台县人民医院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计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给予其行政处罚,罚款6.94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