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徽商银行宿州淮河路支行因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未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5万元。
此外,另有两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时任徽商银行宿州淮河路支行行长王亚伟对该支行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未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时任徽商银行宿州淮河路支行客户经理陈聪对该支行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未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宿州银保监分局于6月16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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