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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子女

普通高校

入学资助开始了

资助范围

对具有灵台户籍且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确定资助对象(7-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县教育局对具有灵台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县民政局根据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市委。

(二)发放资助金(8月至9月)

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三)补充发放(9月底前)

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四)跟踪管理(10月底前)

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县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咨询电话

共青团灵台县委:0933-361172

灵台县教育局:0933-5938685

灵台县民政局:0933-3602996

来源:青春灵台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徐 娜

审核:马文军

监制: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