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交警

关于注销登记备案超过7年的电动车备案牌号的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2015年6月20日前购买的非标备案电动车使用年限已经超过7年,不准上路行驶。现依法对我县160981辆非标备案电动车的备案登记牌号予以注销。

今后,对使用年限达到7年的非标备案电动车登记备案号予以即时注销,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2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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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查看自己的电动车登记备案号

是否在拟注销名单中

不会查看的请仔细看下面内容

01

查看备案号

已备案的电动车拥有绿牌温州防盗备案号,CN代表苍南,后六位数字为编号。

02

打开注销名单

核查号牌

注销名单中号牌一列为登记的备案号,对号牌进行筛选,在筛选框中输入自己的备案号,即可查询到自己的电动车是否在注销范围内。

温馨提醒

使用年限未超过7年的非标备案电动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未满7年的非标备案电动车可就近选择回收代办点参加淘汰置换活动,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前淘汰的,可享受政府补贴,具体请咨询各回收代办点或电动自行车销售商。

电动自行车可到我县车管所或社会代点办办理上牌手续,另建议车主办理交强险

电动自行车社会代办点

灵溪镇德嘉华庭商铺15号

灵溪镇望鹤路365-25号

钱库镇华庭锦园5幢101号

金乡镇东升路交警中队旁

宜山镇东河路2号

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上牌

县车辆管理所:灵溪镇建兴东路百丈村

马站交警中队:马站镇迎宾路127号

桥墩交警中队:桥墩镇104国道小沿村

矾山交警中队:矾山镇矾赤线与高岚路交叉路口

电动摩托车上牌请携带车主身份证、购车正式发票、车辆合格证、交强险保单车管所办理,驾驶电动摩托车要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否则将构成道路交通违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