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近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省交警总队明确

1

汽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记1分、罚50元。

2

乘车人(包括后排)不系安全带的,罚50元。

3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罚30元。

4

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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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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