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来凤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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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来凤县翔凤镇党委书记张庆军“私卖宅基地获利”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2年5月,群众反映“来凤县竹坝至百里庄修绕城路征地拆迁,反映人自己有地不准修屋,张庆军规定要买他征的地修房屋,40万元一个地基(90平米),张庆军以权谋私,为了赚老百姓的血汗钱,在百里庄卖地基几百个,获利几千万元”的问题。经查,来凤县政府关于绕城线房屋征迁方案还未出台,目前只对包含反映人房屋在内的红线范围内需征迁的房屋进行了评估锁定,并未与任何一户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因县里规划要求,翔凤镇未启动建立集中安置点的工作,也不存在强卖宅基地的情况,反映张庆军私卖宅基地获利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6月,来凤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采取当面澄清的方式对张庆军澄清正名。

2

关于举报漫水乡桶子村原党支部书记田绍新“伙同他人造假骗取反映人养老保险指标”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1年5月,群众反映“田绍新伙同他人造假骗取反映人养老保险指标”的问题。经查,根据来凤县人社局下发《关于解决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来人社发〔2011〕109号)、《关于对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身份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来人社发〔2011〕108号)相关文件要求,当时执行政策没有人数指标的限制,因政策执行期间反映人在外务工,田绍新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通知反映人购买养老保险的政策及要求,但反映人未及时购买,反映田绍新伙同他人造假骗取反映人养老保险指标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3月,漫水乡纪委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对田绍新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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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来凤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股长黄利川“不按政策办事,把自己关系较好的漫水乡陈某纳入住房保障”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0年5月28日,群众反映“黄利川不按政策办事,把自己关系较好的漫水乡陈某纳入住房保障”等问题。经查,陈某离婚后与其女儿租住在翔凤镇精神堡社区,因其无房无业,家庭经济困难,经精神堡社区审核、评议,陈某母女2人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2014年1月开始享受每人每月150元的低保保障金。2014年12月,经陈某本人申请,翔凤镇精神堡社区、翔凤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州公积金中心来凤县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审核,认为陈某母女属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公租房租住条件,2015年2月,陈某与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县住建局每年都开展了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度审核工作,陈某均符合公租房租住条件。故反映黄利川不按政策办事,把自己关系较好的漫水乡陈某纳入住房保障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6月,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采取当面澄清的方式对黄利川澄清正名。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彰显了来凤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鲜明态度,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2022年以来,来凤县纪委监委已为4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对6起诬告陷害行为进行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