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有一对结婚14年的夫妻,其中丈夫尹某10年期间同6名女子存在长期交往关系,如今尹某事业落败想回归家庭寻求妻子云子原谅,云子却哭诉她不敢离婚。
尹某和云子在14年前喜结连理,夫妻二人白手起家,伴随着事业的成功,云子做起了家庭主妇,尹某负责打理生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云子逐渐与外界脱离,尹某也开始了他的丰富人生,先后同6名女子结为恋爱欢关系,甚至还有一次想要彻底离开家庭。
10年前,夫妻二人不断地争吵,尹某依然将时间和金钱给予了外面的女人,但是近年来尹某的生意越做越差,外面的女人也离开了他。落魄的尹某想起了自己的妻子云子,他想求得云子的原谅,回归到家庭生活。
尹某想寻求妻子的原谅,表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回归。但是不断指责云子不信任他,一直揪住过往,这么多年他已经给予妻子物质补偿。
云子表示,尹某的保证过几百次,可是却一次次背叛家庭,她已经不再相信。

同时,云子哭诉她不敢离婚,多年来她在经济上依赖丈夫,离开家庭后不知道如何生存;从发现丈夫背叛时,家人就劝她容忍包容,不可以要父母在家抬不起头来。
云子的遭遇虽然要人同情,但是现今的《民法典》对她这种情况已经有了明确的保护条款,下面我们来分别解读下:
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条表明,云子作为一名全职主妇也有权分配夫妻的共同资产,如果分开,这些都可以进行分割,她具备独立生活的资本。
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这条表明,云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6名女子追讨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家庭权益。
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两条说明,云子照顾家庭较多可以获得一定家务补偿,且丈夫多次背叛属于过错方,分开时无过错方可以获得较多经济补偿。
1090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条说明,云子虽然脱离社会十多年,谋生能力受限,可以争取到一定补偿。
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两条也说明,云子身为无过错方受到保护,可以分割到较多部分,同时也可以追讨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背叛花销。
尽管云子没有勇气独自生活,选择原谅了丈夫,但是面对失败的婚姻,云子可以通过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去工作,获得独立生存的能力,而不是一如既往的依附,不去改变,美好的生活需要自己去争取。
此事中,云子的家人只顾虑到脸面问题,致使云子在十年间既无婚姻的幸福感,也没有感受到家庭的亲情感,令她生活在焦虑和痛苦中。
作为家人,应该成为支持者,支持她做出正确的选择,家应该是爱的港湾。
尹某多年来远离家庭,落魄时才想起还有个家,回归家庭不仅仅是讲出一句原谅,需要实际的行动,只有要妻子感受到真诚和忏悔,才能够真正的回归。
我们祝福这对夫妻,希望他们早点解除隔阂,一辈子幸福下去。但是要知道碎掉的瓷片即便经过黏合裂痕依然存在,有些伤害永远会存在,哪怕随着时间的推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