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7日,在吕梁市柳林县的一处街道上,一辆公交车在行驶途中突然晃了一下,随后就看到一个人摔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这名老人姓刘,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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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爷膝下有五个子女,孩子们都很孝顺。本该到了颐养天年的年龄,可没承想却突然遭此横祸。子欲养而亲不待,发生这样的事故,让刘大爷的儿女们悲痛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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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大姐说,当时公交公司和他们说的是,刘大爷是在乘车的过程中,自己摔下车才导致被车碾压的。可是在视频中明显看到,刘大爷摔下车之前,公交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既然终点站到了,有乘客要下车,公交车为何没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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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公交车在到达终点站的时候,车上只剩下了两名乘客,刘大爷在下车的时候,公交车司机误以为乘客都下完了,就发动车走了,这才导致刘大爷摔倒,腿部遭后轮碾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公交车司机刘某元应承担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刘大爷不承担本起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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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刘大爷家属提出的赔偿金是172万元,而公交公司表示只针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进行赔偿,其他支出款项按照提供的证明进行赔偿。双方的赔偿条件是否合理?赔偿事宜最终该如何解决?山西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