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花了303800元买了辆宝马3系小车,打算作为婚车用,在提车的当天,女子发现左后车门的内外侧表面都有小圆点,没想到店员却说是无尘车间出来允许有的颗粒,女子蒙了。
女子去提前时,车子停在车间里,女子大概看了下,应该是车间光线和环境的原因,女子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就签了新车交付检查表,心里还挺开心的。
后来车子在外面的时候,女子又看了看,发现在车子的左后门上发现一个小圆点,是黑色的,女子用手搓了搓,像是灰尘包在油漆里面,搓不掉。
女子带着疑问,问了销售:车漆里面为什么会有颗粒?店员很淡定地回答了女子:无尘车间正常的,车子从里面出来是允许有多少多少颗粒点。对于销售的回答,女子感到不可思议,但既然对方那么说,女子也没再去纠结。
结果在打开车门后,女子还是被惊到了。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小颗粒,这时女子又问了店员:既然是无尘车间,那这么多颗粒是怎么来的?店员同样做了回答:车子在焊接的时候,没有擦干净,也是允许存在的。
这样的解释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店里的一位经理表示,这辆车从出厂到店里都没有维修过,在交车前做了PDI检查也是没有问题,他觉得车子是属于大物件,上面有一些比较小的东西。工作人员不一定都能看出来。
作为经理,这样的回答明显在推卸责任,在交车之前,按照正规流程,4S店的售后技师和销售顾问本人都会对这台车进行检查,确保没有瑕疵和故障。
可女子在看车的时候发现了多处小瑕疵,那我们就会想到有下面的两种可能:
一是售后技师和销售顾问偷懒,交车前没有对外观、内饰进行仔细检查,属于工作失职。
二是有明显的小瑕疵,但是店家故意装作不知道,只要女子在《新车交接检验表》上签了字,并把车子开出4S店大门,到时候女子有口也难辨。
女子说自己是新手小白,对买车也没什么经验,原本打算检查完车子后再去交钱,可一旁的销售一直在催女子交钱,一边强硬的表示财务要求一定要在10点之前开票,一边又安慰女子技师已经在检查车子,是没有问题的。无奈之下,女子才把钱给交了。
女子觉得如果销售不催她,让她检查完车子后,发现有瑕疵是可以要求换车,女子觉得销售是有意为止。
店长给予了否定,解释是厂家包零售的问题,是有这样的时间要求,销售催女子交钱,店长觉得这不是一个纠结的地方,店家可以把瑕疵的部位修复,送一方油漆,两次的保养。
女子不认可店长的说法,对于车内外多处小瑕疵,店长给的解决方案,女子不能接受,提出退换要求,
对于给小瑕疵进行修复,女子做了个形象的比喻,就像一段婚姻,如果有什么问题存在过了,再去抹掉。那心里的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也是不能接受的。
后面店长提出在原有的解决方案基础上,再整车延保一年,女子打算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纵观整件事,女子认为在提车时,就已经发现了小瑕疵,如果店家有以为客户服务为主的理念,当场就应该解决问题,或者换车,毕竟4S的停车场车子多的是,换一辆车是可行的,而店家却着急让她交钱,让她没了换车的希望。
在本件事中,店家交付车辆时未履行规范的汽车售前检测。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2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车门内侧的焊接处有多个小圆点,店长表示是出厂时就是那样。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8条规定 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如果经营者出售的是不合格产品。
消费者可以按照《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车子出现小圆点,看起来是小事,实际上是各个环节没有做到位的结果,应该引起厂家、店家的注意,作为买车人,在交车前一定做好检查,再签《新车交接检验表》,免得交车后双方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