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民俗活动类的非遗在保护与传承中离不开必要的物理空间,城乡空间规划也会给当地民俗传承带来影响。近日,揭阳市白塔镇新村村的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村的火烧龙(或称“烧龙”)民俗活动已经20多年没有举行,请求恢复该活动。而当地政府回应称,因20年来村民建住房、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如今当地已没有举办火烧龙民俗活动的场地条件。
揭阳乔林烟花火龙
该村民称,新村村的火烧龙文化活动20多年来都没有进行,村里大多数青少年都不知道村里有过这种历史文化传统。而当前揭阳正在推进活力古城建设,若能够重新发扬当地的火烧龙文化,也能为揭阳活力古城建设出一份力。
据悉,烧龙是一种流传于我国南方多地的传统民俗活动。揭阳一带曾有不少乡里于每年正月期间举行该活动,其中,乔林烧龙(乔林烟花火龙)更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按其传统习俗,每年农历正月初二起,开始游龙迎春,至初十晚烧龙。彩龙身上装满烟火,由一群青壮男子托举,点火烧龙时,伴随锣鼓、爆竹声,彩龙口吐火球,身喷烟火,腾跃飞舞,极为壮观。另外,烧龙时天气尚寒,而舞龙者赤裸上身,身涂植物油,烟火映照下,全身红光发亮,成烧龙时又一奇景。
白塔镇人民政府回应称,获悉村民所反映问题后,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新村村调查核实。经了解,该村烧龙活动的确已中断多年,究其原因在于烧龙活动需要在100亩以上的空旷户外场地方能开展,而20年来因村民建住房、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原烧龙场地现已不足70亩,村里其他户外场地均不满足烧龙所需环境条件。
此外,白塔镇人民政府称,新村村本村不具备制做“龙身”的技艺,20年前是请丰顺县埔寨镇手艺人来指导制作。由于场地和技艺等客观原因,“烧龙”活动无法在新村村传承下来,新村村将继续关注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文化活动。
网友则认为,城市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空间规划中,除了要考虑地理条件、社会发展、生活便利和历史风貌因素外,也应考虑当地的文化习俗,不仅如此,还要加强管控,防止和整治违规建设,减少公共空间被侵占的现象。另有专家表示,国土空间规划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要有深度,要确保兼顾物质、非物质遗产,还要全部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并建立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信息平台。
广东建设报记者 唐培峰
广州市番禺区大岭村原名菩山村,自宋朝开村迄今已有近900年历史,是广州唯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其相关保护规划于近期结束公示。规划提出,要保护大岭村“蛎江涌头、半月古村”的村庄空间格局,核心保护范围限制机动车进入,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取消道路。
大岭古村
大岭村背靠菩山,面朝玉带河,石桥、古塔、祠堂、门楼、牌坊古迹环绕。较完好的古建筑包括19处不可移动文物,如市级文物龙津桥、大魁阁塔;番禺区级文物两塘公祠、菩山第一泉等。历史建筑9处,历史建筑线索21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91处。
大岭村历史文化名村范围内保留有较多明、清、民国等不同时期的老建筑,以民居为主,共112处。除了是广州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外,大岭村还是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首个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
规划提出,大岭村位于番禺区石楼镇西北面,北邻佛莞城际和莲花大道,东邻莲花山,西邻岳溪村,南邻石化公路。研究范围为村域范围,总面积约为376公顷;规划范围主要包括中约、西约村,面积约为67 .38公顷。
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类,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保护控制措施。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重要的祠堂建筑及风水塘,有代表性的民居建筑群和重要的历史遗存、传统街巷空间、永思堂及其周边的广场空间等。建设控制地带以规划道路和自然环境为边界,结合山水环绕的自然景观环境格局,将大岭涌、大岭墟场等区域划入其中,西至菩西路,东至菩山路,北至繁华东街,总面积为12.31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对村落格局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规划指出,大岭村建设控制地带内,要重点保护大岭村“砺江涌头、半月古村”的村庄空间格局,保护大岭墟场以及大岭涌水系,保护神龛、门楼、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
(唐培峰)
近期,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开展了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核查认定工作,桂芳别墅等52处建筑(建筑群)被列入番禺区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同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分局也于近期公布了越秀区第二批共27处传统风貌建筑。
番禺区通过城市更新项目文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五普线索调研核查等方式,发现和增补更多有价值建筑,同意推荐桂芳别墅等52处建筑(建筑群)为番禺区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建议山吓五街26号民居等29处建筑(建筑群)按预保护对象进行保护,扩充番禺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越秀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则共有署前二街7号民居等27处建(构)筑物入选,同时越秀区还将保安南街7号民居等206处建(构)筑物列入线索。入选名录的建(构)筑物均位于大东街道与东山街道,建成年代多为中华民国时期,建筑类别为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包括独栋洋房住宅、集合住宅、传统街屋及骑楼建筑等。
据名录显示,本次越秀区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均在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充分反映了该历史文化街区作为民国红砖洋房建筑集中地的风貌特色,并展现了广州近代中外思想融合、多元文化的空间载体。
此前,番禺区已公布两批共计36处传统风貌建筑,越秀区已公布一批共计10处传统风貌建筑。其中,番禺区初步建立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日常巡查和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开展传统风貌建筑核查认定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延续历史文脉,将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
在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番禺将通过资金扶持和简化手续、打造更多经典案例、加强基层宣传,激励传统风貌建筑业主支持认定保护,让越来越多有价值的建筑遗珠“守得住”“活起来”,延续番禺历史文脉。
(唐培峰)
◎ 编审:朱启同
◎ 美编:彭一哲
◎ 出品:广东建设报全媒体内容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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