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实习记者 张涵)6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据悉,6月22日,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22年全面启动,2025年整体实施,这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在会上介绍,《实施方案》改革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学生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个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在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我省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和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想对分开,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养+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辛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后,将提供多达12种科目组合供考生选择。在新模式下,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需要运用科学的赋分方法,即把原始分计算的“绝对分”转换为按等级排名计算的“相对分”,既保持考生每个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排名顺序不变,又能较好地解决不同选考科目之间成绩可比性和可加性的问题,不仅保障了考生权益,也有利于高校招生录取。

《实施方案》坚持育人为本教育理念,强化顶层设计,促进科学选材,确保公平公正,将切实推动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