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省县域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2021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评选工作。按照县级申请、市级推荐、省级评选的程序,拟确定济南市历下区、商河县、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胶州市、烟台市莱山区、潍坊市奎文区、邹城市、荣成市、蒙阴县、齐河县(按行政序列排列)10个县(市、区)为2021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7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27日(周一)下午17:00前,实名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31-51798152、0531-51798137。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