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进入雨季,强降雨天气增多,为确保恶劣天气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更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强降雨期间,东营交警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从严处罚。
不予处罚情形
一、严重积水路段变更车道时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因道路严重积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通行的,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借用其他车道行驶,未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
二、紧急情况下违反规定停车的。因强降雨造成机动车路上熄火,路段积水严重继续行驶可能导致车辆故障等情形,可就近停放在道路两侧台阶以上或地势较高的非机动车道上,短时间占压盲道或不影响通行的,不予处罚。在前车窗显要位置放置联系电话号码,在接到政府相关部门挪车通知后,要按照通知指示,尽快将车辆挪移,否则将按照违法停车录入交通违法;
三、紧急情况下短距离逆行的。因低洼道路或桥梁涵洞严重积水,前方道路无法通行,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短距离逆行至第一个开口后返回正常车道,未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
四、紧急避让救援及特种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因主动避让救险救灾、医疗救护、紧急警情等特种车辆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以处罚。
五、因路段积水,摩车托驶入禁行区机动车道、货车绕行驶入就近禁行区域的,不予处罚。
六、执行救灾抢险任务的特种车辆。抗洪救灾、应急抢险的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不予处罚。
七、因暴雨导致车牌丢失的。因道路积水导致车牌丢失的,在积水消退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补牌手续的,不予处罚。
严格处罚情形
一、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暴雨期间或积水严重路段,通行车辆不服从执勤交警现场指挥的,从严处罚。
二、不积极避让抢险救灾车辆的。不积极避让医疗救护、抢险救援、紧急警情等特种车辆的,从严处罚。
三、严重溅水的。在通过积水路段时不降低车速,造成行人和非机动车被严重溅水的,从严处罚。
四、堵塞抢险救援通道的。除紧急情况外,在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长时间停放车辆的,从严处罚。
东营交警提醒您
驾车出行安全务必放在第一位,
不管“新手”还是“老司机”,
恶劣天气行车更要注意安全。
如遇紧急情况
请拨打110、122报警电话
东营交警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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