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宗教活动,依法规范全市宗教活动,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运城市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举报人员可以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形式向市县两级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

匿名举报人接到奖励领取告知,并决定领取奖励的,应当主动提供身份代码、举报密码等信息,便于宗教事务部门验明身份。

第二章 举报内容

第四条 非法宗教活动的举报内容:

(⼀)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

(二)在公共场所或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非法传播宗教思想(合法教职人员到本宗教信徒家中从事符合相关规定的宗教活动不在此列),印刷、散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宗教出版物的;

(三)非宗教团体组织举行宗教活动及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在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临时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及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四)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以举办研学旅行、夏(冬)令营、修行营等方式向未成年人传播宗教的;

(六)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通过互联网站、论坛、微博客、公众账号、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组织开展宗教活动的;

(七)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的;

(八)其他非法宗教活动。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五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掌握;

(三)举报内容经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查证属实。

第六条 举报奖励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宗教事务部门受理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酌情给予奖励;

(二)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分配,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奖金平均分配;

(三)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

(二)实施违法行为人的举报(内部举报人除外);

(三)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已经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未实施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第四章 奖励标准及程序

第八条 举报奖励金额一般为200元至1000元。提供重大非法宗教活动线索可提高奖励金额,最高限额为2000元。

举报奖励申报由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确认,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第九条 经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后,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领取奖励。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主动放弃。

第十条 举报人对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复核申请。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举报奖励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励资金的;

(二)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三)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四)其他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十三条 举报人伪造材料、隐瞒事实,取得举报奖励,或者经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查实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宗教事务部门有权收回奖励奖金。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奖励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6⽉20⽇起施行,有效期3年。

运城市市、县两级民族宗教事务局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1

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2660768

2

盐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2022639

3

永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8030619

4

河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5022539

5

临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4022326

6

万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4521218

7

稷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5523258

8

新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7530601

9

闻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7026019

10

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6533199

11

垣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6022312

12

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8534647

13

平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3522027

14

芮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0359-3023041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