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那么要如何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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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符合提前退休年龄;

2.国企或县及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符合规定年限;

3.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

2、申请退休人员本人档案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回执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工作人员初审参保人员申领资格以及提交材料的完整性。材料完整的,办理收件手续,打印收件凭证;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法定退休条件者,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件。

办理结果:

材料完整的,办理收件手续,受理后当场出具《厦门市养老保险待遇业务收件凭证》。

二、决定

办理人:厦门市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核对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审阅职工档案。

办理结果: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且无未归集的异地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人员,收件后及时上传电子《职工退休证》。(备注:申请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纸质《职工退休证》随《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一并寄出。)

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星期一至星期五:9、10号“职工退休、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综合窗口”;星期六:5-8号“综合窗口”。(注: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的参保人员,在退休当月20日前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