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您需补税,请尽快申报并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税务部门提示提醒后,对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措施。
二、若您尚未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注册、登录;
2.点击首页“开始申报”或点击下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年度汇算;
3.进入填报方式选择界面,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开始申报”进入下一步操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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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切勿听信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事后抽查,并会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纳税人填报信息进行核验。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税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提供纳税服务。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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