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6月29日公告,公司不再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会产生较大影响。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康德莱医械2021年归母净资产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超过50% 。

据悉,2019年11月8日,康德莱医械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发行4,000万股H股并上市(以下简称“H股上市”)。在康德莱医械H股上市前,康德莱直接持有康德莱医械35.71%股份,且康德莱医械的全部内资股东(除康德莱外)均签署承诺书,承诺表决支持康德莱向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的9名董事成员中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康德莱医械H股上市并完成超额配售发行后,康德莱持有康德莱医械股份比例变更为25.82%,但由于康德莱在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中可提名5名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01条规定,康德莱仍作为康德莱医械的控股股东。

2021年12月7日,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由于康德莱医械当时对新一届董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及有关工作尚未完成,于2021年12月7日发布了其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其中明确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其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2022年5月16日,康德莱医械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改选议案。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康德莱提名的非独立董事2名(张维鑫先生及陈红琴女士),无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康德莱在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中的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康德莱医械董事会相关决策,康德莱决定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次重组完成后,康德莱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康德莱医械的股东权益不受影响,对康德莱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按权益法核算。因康德莱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