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充分激发江陵籍在外在编教师服务家乡的热情,根据中共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回归工程”的实施意见》(江组文〔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江陵县教师回归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范围条件
(一)回归范围
1.江陵籍教师及江陵籍人员近亲属教师。
2.非江陵籍在江陵工作人员近亲属教师。
3.其他愿意扎根江陵教育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工作勤勉奋进、踏实敬业。
2.在编在岗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3.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纳入回归对象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正处于影响期的或正在被有关单位审查调查的;
2.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02
回归计划
共49个。具体学段学科为:
初中(15人),其中语文8人,数学2人,英语4人,体育1人。
小学(34人),其中语文16人,数学13人,英语3人,体育2人。
03
回归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原因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将相关资料扫描后上传至指定邮箱(309611326@QQ.com)。
2.报名时间:6月30日8:30--7月10日17:30(工作日)。
3.报名地点:江陵县教育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8号)二楼2-3室。
4.提供材料:
(1)《回归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实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进行初审报县委人才办复审,复审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符合回归条件的,确定为取得面试资格对象;对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采用集中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纳入考核对象。
2.面试时间:2022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时,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轻者优先。
(五)考察。考察人选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六)公示。考核小组汇总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报送县委人才办,确定回归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确定岗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回归教师的所学专业、任职资格、个人专长等情况,结合各学校空岗情况进行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县委人才办备案。
(八)办理手续。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规定,集中办理手续。
04
相关要求
1.报名登记后,报名人员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回归江陵县工作的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资格审查贯穿回归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05
其它
江陵县教师回归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在江陵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开展。
本公告由江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陵县委人才办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716-4709345(江陵县教育局)
0716-4738780(江陵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716-4732930(江陵县纪委监委)
0716-4737413(中共江陵县委人才办)
0716-4709536(江陵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附件:江陵县2022年度教育系统申请回归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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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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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陵县教育局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代可心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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