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2年

秦淮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该子女需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

(4)出生证等证件。

二、报名地点

暂住地所属辖区街道的指定报名点学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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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程安排

暂住在我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属辖区街道的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

本办法由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

雨花台区

2022年秋季学期力行小学一年级停止招生

雨花台区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小学

为了落实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4号)要求,满足我区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现将2022年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报名登记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2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与具体时间安排

三、登记对象和所需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具有我区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

四、办理流程

1.严格按照上表安排,对应幼儿园毕业的儿童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地点登记。

2.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符合条件者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接收办法

1.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六、特别提醒

1.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务必关注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非指定时段、指定幼儿园毕业生不予办理。

2.2022年秋季学期力行小学一年级停止招生。符合力行小学去年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将安排公办小学入学。7月9日—7月10日随迁子女一年级报名登记期间,力行小学开设窗口接待政策咨询。(力行小学地址:雨花台区周村街11号;政策咨询电话:86797202-8013)

3.报名登记时,由一位家长(监护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不用带孩子。

4.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登记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与工商营业执照会进行现场上网审验,居住证将由区公安分局审验后认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将不予接纳。

5.请办理登记的家长全程佩戴口罩,扫码入场,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不聚集,按要求排队。

未尽事宜,请与雨花台区教育局普教科联系,电话:52883595,52883584。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初中

为了落实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4号)要求,满足我区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现就2022年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报名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登记时间

2022年7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和时段安排

今年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分时段在铁心桥小学和板桥小学集中审核。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登记对象和所需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具有我区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初中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相关材料,即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规定时限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

4.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

四、办理流程

1.按照上表安排,对应小学毕业生家长在对应时间、地点登记。

2.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符合条件者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接收办法

1.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入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不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父母应及时送其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六、特别提醒

1.请家长关注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登记时,由一位家长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不用带孩子。

3.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登记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与工商营业执照会进行现场上网审验,居住证将由区公安分局审验后认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将不予接纳。

4.请办理登记的家长全程佩戴口罩,扫码入场,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不聚集,按要求排队。

未尽事宜,请和区教育局普教科联系,电话:52883584,52883595。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高淳区2022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根据教育部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我区务工暂住的非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公办为主”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区招考中心根据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接收能力(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方可向区招考中心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至当年5月31日止);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我区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学籍卡(小学新生不用提供)。

四、申请流程

(一)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6月份,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在7月上旬交区招考中心审核。8月上旬,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二)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

7月9日至10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申请审核,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区招考中心现场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缺少的材料名称,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在7月16日到区招考中心再次申请。8月20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淳溪、古柏街道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

7月中旬,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登记审核。各相关学校应于7月上旬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本《实施办法》,以及学校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具体方案。8月20日前,各相关学校应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位,并将《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及《汇总表》报区招考中心。

五、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义务和非起始年级申请流程

1.配合做好入学条件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过期视为放弃申请我区义务教育学位。

2.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不得随意变动就读学校和学籍信息。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读的,须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2022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参照《高淳区2022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拟定另发。

江宁区、江北新区、浦口区、六合区已在5-6月份提前完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登记审核工作。

其他区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先前发布的区政策,预计各区近期会陆续官宣,关注我们了解最新消息——

栖霞区

玄武区

小学

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均连续满一年以上(至2022年5月31日止),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1)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玄武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2)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3)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出生证及医疗部门规定的免疫预防接种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父母(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于7月3日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登记,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至公办小学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为其子女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初中

小学在我区就读且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均连续满一年以上(至2022年5月31日止),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1)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玄武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2)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3)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若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为其子女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鼓楼区

小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本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③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④预防接种证明材料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供。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8月4日到居住证对应的小学登记,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初中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本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就读本区小学的学籍卡(含全国学籍号)和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建邺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建邺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小升初的适龄少年,提供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和小学高年段素质报告书

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于7月29日至30日(周五、周六)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8月10日前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来源:各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