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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显示,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相渭应急罚﹝2022﹞139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加马特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氮气气瓶、氧气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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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市加马特精密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付冬燕,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凤凰泾村相城大道西(苏州大班老爷车厂区内)左手一幢。(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