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天(7月1日)起开罚!

7月1日起开罚

东莞严查电动车违规

2022年7月1日起

东莞交警将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

对未作预登记、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

将依法处罚

2023年1月1日起

将对所有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

违规处罚措施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1、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2、未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登记的;

3、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的

5、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让行人优先通行或者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6、逆向行驶或者超速行驶的

7、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8、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载客营运的;

9、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

下面这些行为也将面临处罚:

驾驶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拆除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装置,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号牌或者冒用他人行驶证、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冒用的行驶证、号牌,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占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登高车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这样充电

最高罚5000元

除了上路行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

电动车充电同样有新规!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目前,东莞各个片区的上牌网点

都已经全部启动

所有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

都要完成线上预约登记上牌

今天是最后一天!

如何预约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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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电动车上牌的过程中

不少街坊反映:

没有合格证怎么办理?

没有居住证怎么办理?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遗失合格证、或居住证还未办理

在东莞也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没有合格证、居住证

这样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

源:东莞交通,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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