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的刘净瑜现任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二级法官,她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起,质量高、效果好、群众服,无一冤假错案。她办案思路清晰、作风扎实沉稳、裁判公正审慎,并且善于发现和总结问题,相关总结和建议受到政法系统多个部门的好评。
刘净瑜先后被评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威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市年度政法人物、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职能。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刘净瑜心中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民众所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净瑜承办过一起黑社会犯罪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复杂、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大,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及14起犯罪事实6个罪名,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四人轻伤等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回应,打消群众心底的恐惧。
为了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刘净瑜庭前反复细致审阅卷宗材料3000余页,理清各起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与法警沟通做好安保预案,以确保审判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毕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宣判后,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且公诉机关不抗诉,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人们群众真正体会到了人民法院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
此外,刘净瑜参与审理的荣成“2682”特大杀人、劫船案,涉及刘某某等11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劫持船只、抢劫、盗窃等多起犯罪事实,案情重大、涉案人数众多,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开庭当天,共有200多人旁听了庭审。因为庭前准备充分,历经16个小时后,庭审活动顺利结束,得到各方充分肯定, 刘净瑜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旁听的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亲属都来自外地,她与全庭人员随即展开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向被告人及被害人的亲属释明法律的规定,并安抚他们的情绪,力争通过调解能尽量多的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宣判时,被告人刘某某等5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各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都情绪稳定,案件审理圆满结束。
通过审理这些案件,刘净瑜对法官所肩负的使命和职责有了更深的领悟,促使她更注重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工作时,刘净瑜不仅以专业的知识依据国法来判案,更是将天理人情贯穿于判决之中,用人文情怀让被害人重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温暖播撒在法庭内外。
在审理任某某故意伤害暨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时,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为无劳动能力的回族残疾人,因独子被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被告人无经济能力赔偿,二人情绪激动,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威海市信访局上访,坚持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且要在威海等待宣判执行结果,并有产生大规模缠访、闹访的隐患。
刘净瑜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在安抚二人情绪、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解释案件审理程序后,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申请。通过一周的努力,原告紧紧握住刘净瑜的手,表示理解法院的工作,先回到老家等待判决结果,及时稳妥地化解了民族矛盾。然而,工作并没有就此停止,用刘净瑜的话说,“法官不仅要居中裁判,更要有一颗为当事人着想的良心,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因此,刘净瑜又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讲明二原告人的特殊困难,并寄去商请给予二人进行必要的救助或安置的公函,以期解决二原告人今后的实际生活问题,很好地达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
对于负责的少年审判及指导基层工作,刘净瑜不断强化和延伸庭审功能,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营造出“法律、道德、亲情、爱心”相互交融的审判环境。鉴于近几年校园欺凌、性侵、打架斗殴等侵害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她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进行预防帮教工作,通过身边的案例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生形并茂的教育和引导,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判决后增设回访矫正机制,帮助失足青少年矫正不良心理,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重塑自我。
刘净瑜还将近年来开展少审工作的情况,系统性地进行了组织和策划,拍摄制作成宣传片,作为威海市多年来少审工作的专题展示。通过她筛选和推荐的案例被最高院以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及犯罪预防为主题的征集活动选中,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编导组到威海地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拍摄与采访,擦亮了威海的少审品牌。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推动法治创新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刘净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频调研、勤思考、重总结,将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着力推动法治创新,助力平安威海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刘净瑜还参加了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四项措施“解决措施,实现了法院与矫正机关的无缝对接。威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市中级法院严把“四关”实现审判与社区矫正无缝对接》为题,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该做法予以刊发。
鉴于危险驾驶案件高发及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刘净瑜对危险驾驶类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梳理,并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对《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危险驾驶案件量刑参考意见(讨论稿)》进行统稿并下发。
针对因家暴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当中,已婚妇女权益保护相对薄弱的问题,刘净瑜积极探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途径,通过邀请妇联工作人员旁听邢某某故意杀人案的庭审、听取妇联组织意见等方式,扩大案件的审判影响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涉海上渔业作业期间发生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为充分发挥海洋发展局的监管作用,更好地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与船员的人身安全,刘净瑜向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发送司法建议,推进海上渔业管理;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针对教育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监管不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的问题,向市教育局发送司法建议,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教育引导作用。
芝兰庭继芳华续,不向光阴惰寸功。在追寻法治梦想的道路上,刘净瑜坚持以对法律和人民负责为准则和誓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