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州7月1日消息(记者张翼晶)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获悉,贵州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自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6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