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上午,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锐锋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刘锐锋(左一)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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