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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那面颇不太平,前两天得克萨斯州的共和党代表们开会,通过了很多颇为离谱的决议,有一项很有意思,他们说要策动得克萨斯州的独立,也就是说,未来不单西班牙要分裂,英国要分裂,美国甚至也要分裂。

但说实话得州要独立,这是千难万难的,对于得州普通人来讲,他们或许觉得,得州跟其他一些州不一样。

为什么?咱们知道美国最开始成立的时候,是北美十三州的反殖民战争,这13个州成了美国的创始会员州,所以今天美国国旗,那13道红白相间的条纹,就是纪念这13个州的。

后来的州每进来一个,加一颗星星而已,今天加到了50颗,这些星星有的是自愿加进来,有些是打仗赢过来的,有些是花钱买过来的。

但是得州比较特殊,得州本来是墨西哥的一个组成部分,在1836年的时候,人家得州的民兵,把墨西哥政府军打跑了,人家独立了,人家成立了一个孤星共和国,大家记着,这个时候得州自己就是一个国家,既不是墨西哥的一部分,也不是美国的一部分。

过了几年到了1845年的时候,得克萨斯州孤星共和国取消了,摇身一变成了美国的一个州,但是得州老百姓记住了这个事,说原来我们是一个独立国家,我们是以一个独立国家的名义加入到美国的,那么我们有没有资格出来呢?

到底某个国家的某个组成部分,他可不可以脱离这个国家存在,说实话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苏格兰今天可以说,我只要搞独立公投了,50%以上的人同意,我就可以独立出来,英国政府对这个事没有表示反对。

换句话讲,英国政府是默认的,你公投超过50%你就独立出来,我绝对不打你,我只不过可以做一些宣讲,希望苏格兰人不要要脱离大英帝国。

反过来讲也有反例,比如说前几年,西班牙那个加泰罗尼亚大区独立,加泰罗尼亚大区搞了独立公投,支持独立的人全来投票了,不支持独立的人全不来投票,结果这个公投99%赞成,这么高比数的赞成他能独立吗?

人家宣布独立了没有用,西班牙政府不承认,说我们法律中没有规定有这条,因此那些策动加泰罗尼亚大区独立的领导人纷纷变成了卖国贼,他们有叛国罪,被西班牙政府全球通缉。

所以问题来了,同是西方国家,有的国家就同意某个部分自己搞公投,有的国家就不同意,那么美国呢?先说结论,美国根本不允许他任何一个州,自己搞公投独立,没有用。

为什么?为了这件事,美国老百姓是付出了血的教训的,美国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战争是哪一场,不是一战不是二战,而是美国的南北战争。

南北战争怎么打起来的呢?南方那几个州说,你们北方选出这个林肯,我们不满意,我们在奴隶的问题上,在经济发展问题上,我们跟北方佬有观点分歧,咱们不是合众国吗?咱们不是每个州自由加进来的吗?既然有加入的自由,那我们有没有退出的自由。

所以南方那几个州说,算了吧,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独立出来,我们自己搞个邦联,可不可以呢?南方这几个州的人认为,当然可以了,当年北美十三州可以脱离英国,为什么我们南方这些邦联不可以脱离美国?

但是林肯说不可以,你要独立我就要打你,一场惨烈的南北战争,最终死掉了几十万人,以北方的胜利为终结,林肯用铁与血维持了美国的国家统一,从此也算是立下了一个不成文的法律。

那就是哪个州你要独立?中央政府有可能打你,你能打得过中央政府,你再谈独立的问题吧,而到了1868年1869年,美国最高法院借由一场判决,对某个州能不能独立又作出了最新的指示。

南北战争的时候,南方的邦联政府卖掉了很多得州政府手里持有的联邦债券,战争打完了,得州政府觉得这事不对,所以去起诉了当时购买债券的商人怀特。

债券这个事就不重要了,但是这是个机会,当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根据这个事谈了一下,他对于某个州能不能独立,是怎么认定的?

他说根据美国的法律,只规定了某个州怎么加入进来,没有规定某个州怎么退出去,换句话讲,美国宪法没有规定一个州的退出机制,那么一个州你想独立怎么办?

很简单,你可以搞革命,你去打一仗,美国中央政府都打不服你,那没办法,那只能让你独立,就像当年得州怎么从墨西哥独立出来一样。

要不然,你就不能只搞你这个州的公投,你要搞全美国的公投,你也得美国的联邦众议院参议院2/3以上的议员投票同意你独立,你才能独立出去。

因为任何一个州,自打你加入到美国这个整体之后,你这个事务就不是你自己的事务了,你就是全美国的事务了。

咱们知道美国是海洋法系国家,他是很少有成文法的,主要判例法,100多年前,最高法院的判例就是告诉每一个州,你自己州搞独立公投没有用,这个不是法律规定的退出机制,如果你想退出的话,你就得全美国所有人公投才行。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美国相当早就有判例法规定好了一个州的退出机制,这是非常非常困难的,简直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得州的独立,这只是得州那些共和党们表达自己不满的一种方法罢了。

因为与此同时,他们还通过了一个决议,那就是他们不承认2020年美国大选的结果,他们不承认拜登是美国的总统,他们认为拜登的胜利是窃取了特朗普的胜利果实。

也就是说,他们主要的目的倒并不是要让得州真正独立出来,而是希望特朗普和共和党在下次大选能够赢回来。

但是反过来讲,这件事也有助于我们理清,到底一个国家的组成部分,有没有权利通过这个部分的独立公投,就彻底独立出来。

美国大法官在100多年前就做出了这样的判决,他也认为,只要一个州成为了美国的一部分之后,他的州内事务实际上就跟这个国家紧密结合起来了,这个时候你只是州的人,我搞独立公投,你就把我独立出来,那你对整个国家都是有损害的。

所以美国的大法官,才给某个州的独立或者退出定下了这么苛刻的标准,反过来讲,美国这些年在世界上很多地方,搞各种各样的颜色革命,包括策动科索沃的独立,他都是没有征得整个人家国家的同意,而就是策动这一小部分的独立,美国这样的双标,是不是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他的根本利益呢?

原作者:李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