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现对 2019年1月1日至 2022 年5 月 31日因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扣留、滞留至今未处理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依法进行公告。现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停车场及好润联鑫停车场内有因交通事故处理扣留逾期未取走的二轮摩托车、汽油三轮车、农用柴油三轮车、货车、客车、拖拉机共计 162 辆;因交通事故扣留且长期无人认领和当事人遗弃未接受处理的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人力自行车共计 190 辆;因交通违法行为扣留的且长期无人认领和当事人遗弃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共计 154 辆,总计 506 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处理的,将对公告车辆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静海交警支队 022-28942223;静海交警支队城区大队 022-28918399;静海交警支队大邱庄大队 022-28897399;静海交警支队唐官屯大队 022-68360692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

静海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1日

来源 / 平安天津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葛艳茹

值班编辑 /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