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恶有恶终。佛家中常说因果报应,这东西究竟存不存在没人说得清,有人积德行善却不得善终,但常行恶事也常有报应发生。今年5月8日,宜昌就有一男子因为他的恶而遭了报应。

5月8日,宜昌某工地,突然的一声巨响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一名叫做陈某的工人从21楼失足坠落,当场身亡,随后死者的父母赶到,母亲看到儿子的遗体哭着扑上前去,可嘴里却一直念叨着:“报应啊!报应啊!”

这是为何?难道陈某在此之前曾做过什么大恶之事?陈母的异常表现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随后警方就将二老带到了警局,在陈母的供述下,警方了解到了这起坠亡事故背后牵扯着的一桩凶杀案。

陈某出生于湖北枝江,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父母对陈某的宠爱并不比有钱人家的父母差多少,陈某从小便是有求必应,因此他也养成了任性妄为的性格,反正无论他犯了什么错,最后总有父母为他兜底。

陈某高中毕业后来到了宜昌打工,这样一来,他在父母眼里也是去大城市见识过的人了,因此无论是什么事都对他言听计从,家里大事小事都让陈某来决定,但真正去做的却是父母二人。

后来陈某在宜昌结识了妻子关某,关某是宜昌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虽然陈某只是一个小小的民工,但关某及其家人并未太过介意,认为他总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两人恋爱后不久就准备要结婚,为此关某的父母还为他们购置了一套房子和一辆小汽车。

陈某父母这边自然不会反对,本来他们就听儿子的,而且陈某能娶到这样一个条件好的姑娘是他们求之不得的事。于是两人便在双方父母的祝福下结了婚。可好景不长,自从关某去了一次陈某家后,她对陈某一家的看法就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在陈母的观念里,媳妇就应该在家相夫教子一切都应该听丈夫的,这无疑是一种封建主义的陈旧思想,而关某从小在城里长大,在观念上自然比陈母的更加前卫一些,她觉得夫妻双方都是平等的,而且女性也应该有独立的权力,不应该一辈子被男人束缚。

因此在陈某家住的那段时间里,关某经常与陈母发生争吵,而陈某从小就是在这样的思想熏陶下长大,自然也会有意无意地偏向母亲一些,这让关某开始有些后悔与陈某结婚,两人这段婚姻或许有些操之过急,还需要更多的理解。

但这也只是想法而已,既然现在已经与陈某结了婚,即使观念上有所分歧,但她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可以让陈某以及其家人做出改变的。但陈某并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2021年5月7日凌晨,陈某突发奇想想要回老家。

于是他叫醒了正在睡梦中的关某,关某得知陈某的意图后有些不解,要回去的话白天也可以去,为什么非得挑在这个时候,而且每次去陈某老家,关某必定会和陈母起冲突,次数多了,关某就有些不想去了。

但在陈某的坚持下,她只能收拾一番后和陈某一起出发了,陈某开着车,而关某则坐在副驾驶上,虽然关某同意随陈某一起去,但她心里还是有些抗拒和不爽,因此一路上她都在抱怨。可陈某从小就被父母惯坏了,哪里受得了这个气。

于是他和关某吵了起来,因为当时正在高速上,陈某只是动动嘴,并没有当场发作,但刚下高速,陈某就将车停了下来,然后就和关某动起了手,关某见陈某竟然敢打她,于是用手去挡,嘴里还一直咒骂着陈某。

但这也进一步激发了陈某的凶性,手上的劲也变大了许多,不一会儿关某去挡陈某的手就慢了下来,嘴里的咒骂声也消失了,然后就头就歪到了一边,陈某用手一探,关某已经没了呼吸。

打死关某后,陈某心里有了一丝慌乱,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这下闯的祸可就大了,他不想坐牢,因此他第一时间想到了父母,因为从小到大,他闯的祸都是父母给他兜着的,于是他给父母打了电话,告诉他们自己失手打死了关某。

陈某父母听了陈某的话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帮他处理好这件事,而不是去反思陈某究竟闯了多大的祸。一会儿后陈某的车就开了过来,在父母的帮助下,陈某将关某的尸体用蛇皮袋封好,丢进了车的后备厢里,他还嘱咐父母,千万不要将这事说出去,然后就急急忙忙开着车返回了宜宾。

没想到还没等关某父母发现关某失踪,仅仅第二天他就从21楼失足坠亡。这也真是应了那句“因果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但陈某已经身亡,再去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没有任何意义,但他的父母却涉嫌包庇罪,被送上了法庭。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这件案子的结果并未公布,但陈某的父母肯定是少不了一番牢狱之灾。报应这东西,有时候真的让人不得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