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雯
6月30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新闻发布会在会展中心召开,会上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亭在新闻发布会上简单介绍了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并介绍了本次执法检查的方法步骤,具体采取委托检查、部门自查和市执法检查组实地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检查范围的全覆盖。各区(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检查的内容组织本辖区的执法检查;各相关16个市直部门开展自查;市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线上评议,采取“四不两直”现场督查,开展与监管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家“一对一”访谈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后,6月28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枣庄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将报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人大建言》刊发,常委会党组将向枣庄市委进行专题报告。
“本次执法检查结合枣庄实际,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三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筑施工(自建房)等重点领域,突出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李书亭说,同时组织了100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征求意见,从反馈的情况看,代表对枣庄市安全生产工作满意率达到98%,收集意见建议65条;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分四个组“四不两直”现场督查12个企业,发现很多违法安全规程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与6个监管部门负责人、6名省、市、区(市)人大代表、8名企业负责人和4名安全生产专家“一对一”访谈,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然后在形成全面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重点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形成了两个专题报告,这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的总体要求,拓展了执法检查的深度,为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上,枣庄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王传海在答记者问环节中介绍了本次枣庄市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具体情况。记者了解到,枣庄市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枣庄市作为资源型城市,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企业管理不够精细,影响安全生产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等基础性条件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安全生产基础还不够牢固,在学习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管理、风险管控、“三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王传海指出,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监管部门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需要加强等一些主要问题。
王传海说,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二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夯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对于重大安全事件,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重大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法律的震慑力,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坚持源头管控,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超前预防、超前控制。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投入,解决传统监管手段覆盖不到边、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此外,打破部门行业壁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监管执法等信息互联互通,引导企业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提升安全生产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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