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贾汪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

暑假将至,为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巩固我区“双减”工作成果,确保孩子们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1、目前我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所有培训机构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更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不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2、严控培训广告宣传。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宣传培训学员中考、高考成绩,炒作学员等级证书、学生排名、学校排名,及明示或暗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3、严格收费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严格遵守预付费资金监管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改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满足学生合理退费诉求。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采用“白条”“教育贷”等金融手段或通过低价倾销等方式进行非法促销宣传。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4、切实遵守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5、定期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6、加强从教人员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选聘从业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等虚假宣传行为。

7、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等要求。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管理规定要求,积极完成转型、变更、移交,落实保障金和资金监管等“双减”措施,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全体员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备齐防疫物资,开展防疫宣传教育,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8、坚决杜绝隐形变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积极监督举报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线索,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严厉打击“黑机构”、“黑中介”、“黑家教”。杜绝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杜绝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直播变录播”等方式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杜绝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杜绝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在暑假期间组织人员联合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各级媒体通报黑名单。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贾汪教育培训生态,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贾汪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