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指南”出炉

苏报讯(记者 张甜甜)近日,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体育总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苏州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管理的指导意见》,引导、规范我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提高我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质量,为苏州市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体育服务。

近年来,国内体育市场蓬勃发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遍地开花。“苏州一年要举办约5000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如何实现早期介入,最大程度化解其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我们希望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为我市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筑牢安全防线。”市体育局副局长李镔如是说。

《指导意见》明确了苏州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具体范围,指的是在本市域范围内、面向广大市民、非单位内部(含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以强身健体、休闲娱乐为主要目的,市民自愿参加的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和相关活动。安全问题的“责任人”也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落实”的原则,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依据各自职能为赛事活动举办方提供咨询服务、开展监督。

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迭代更新,各种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的风险系数也各有不同,对此,《指导意见》逐一细分,给出参考意见。路跑、游泳、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赛事活动的举办,将分别套上专属“紧箍咒”,参照国家级、省级相关规定执行。

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发生后,“熔断”机制概念被引入体育赛事领域。今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我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也将启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须在赛前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专题工作会议,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形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参赛各方公布“熔断”机制启动的条件、程序、处置措施等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市体育总会秘书长王煊表示,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不仅将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也将进一步完善苏州体育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