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话题,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人生四十多年过去了,有过风光有过失落,从“被人追捧到无人问津",如今不想和朋友见面,或者说也没人愿意与我打交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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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生活就像一杯二锅头,刚一喝的时候,带着无知与好奇,感觉还不错;喝到高兴的时候就只有甜了;如果你不加控制再继续,那就要芭比Q了。我的人生就是如此,78年出生,如今都快半百了。

中专刚一毕业的时候,年轻气盛,总想做出一番大事业、出人头地,就像当年的周郎那样:英姿勃发羽扇纶巾。

那个时候也很能吃苦,跟一个很要好的同学一起学做烧烤,没日没夜地忙活。

由于“面子矮”、不好意思,我俩就去了外地,租了一个平房开始摆摊。

每天早晨三点多钟就去上货,蹬着三轮车,无论严寒还是酷暑,蹬到地方都是浑身臭汗了。

如果只卖烧烤是不用起这么早的。当时我们进两种货,一种是准备晚上烧烤的,另一种是拿回去直接卖的

当时我们旁边有个早市,所以每天都会批发点青菜、干豆腐之类的快销货,直接到早市上去卖,挣个零用钱。

就这样在街边卖了一年烧烤,感觉还不错。到了第二年我俩盘下来一个店,开始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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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那个时候生意是真心好做,开店的少,而且我们做得品系又全(我们专门去沟帮子进行了学习),别人家还都局限在羊肉串呢,我们就有鸽子、鸡脆骨、鸡胗等等的新鲜样了。

树大招风,古人的忠告都很准确,尽管我们的“树”并不是很大。但还是招来了风了。

一天来了三个客人,年龄都不是很大,开始的时候没觉得怎么,喝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开始对服务员(那个时候还都是新毕业的女学生呢,现在都是奶奶级别的了,不知道现在的年轻孩子都做什么行业去了)动手动脚了。

我脾气比较好或者说是胆小吧。但三哥(我合伙人)不行,火爆脾气,而且生意好、人也发飘。两句话没说完,举起凳子就是一顿狂削。

单田芳老先生讲过:打人一拳防人一脚。但是我们当时还没听说过这句话。所以,收拾收拾继续营业。

结果到了第 二天,店里来了十几个人,不是吃饭的,而是来找后账的,都是前一天晚上那三个家伙的帮凶。

我让三哥先躲了起来、又报了警,然后我直接跟对方说,愿意赔偿,你们说多少吧。

对方余怒未消,把店里砸了个乱七八糟,我就眼睁睁地站在那里看着,一动没动。

一会儿警察叔叔来了,看了双方情况,建议我们自己解决,我的心瞬间凉了。

对方的大哥提出的条件很简单:店给他们,我们直接滚蛋,另外再给3万医药费。

我明知道这是在讹人,但有没有别的办法?我说你给我点时间,我们商量一下。

对方告诉我三天后来接店,而且一分都不能少。

我和三哥商量了一番之后,做了一个现在想想还觉得好笑的决定:我俩把店员的工资压在出租屋的炕上,然后打电话让她们自己去取,我俩卷铺盖当晚就坐车走了,店里东西啥都没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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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给店员打电话,她说那个店有人继续做烧烤,但是她也不知道谁是老板。

再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当时打电话都是座机、很不方便,索性也就不去管他了。

店没了,也没攒下多少钱,我回到老家呆了一段时间,碰巧药厂招业务 员,父母都希望我能有个稳定的工作,所以我就去上班了。

接下来的几年里,是我人生中比较幸运的时光,天南海北地到处走,也赚了一点点钱。那个时候也是朋友、同学在一起聚会的高峰期。

没事的时候,就三五人聚在一起,没白天没黑夜地喝,我赚得多一点,所以多数都是我买单。

时间到了2007年,我的“厄运”开始了,一落千丈的股 市把我的套牢了。之后又辞职自己做生意,重开烧烤店、肉店,快餐店,都以惨淡收场。

直到今日,我依旧有些落魄,由于性格急、做事又不惜体力、常常透支,以至于现在疾病缠身,人未老、体先衰。

当年一起喝酒的同学或朋友都成功了,有的在单位当“头”了,有的事业有成。总之,到了这个年龄,大多数人都“混”出样了。

而我呢,身体出问题了,事业上也落魄不堪,大家聚会的时候,我也很少参与了,久而久之,在很多朋友心中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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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这样,风光的时候容易忘乎所以,一旦落魄了,又悔之晚矣。

总之,希望每一个不如意的中年男人们,能有一个好心态吧,计较得失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