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新能源停车位近在咫尺
却被非新能源汽车霸占无法靠近。” 困
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我市不断推进,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持续加大城市静态交通的整治力度。近期,交警蜀黍在整治行动中发现,市区前进路和上海街非新能源车辆违法占用新能源停车泊位的现象较为突出,针对此类情况,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集中整治。
目前,
我市在城区设置了225个新能源停车泊位
便于新能源车辆停放
而普通燃油汽车占用这些车位会造成
新能源汽车无处可放
更重要的是将无法享受到
贺州市对新能源车辆停车的
有相关优惠政策
交警部门表示,市内设置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均不允许停放其他类型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会依法被处以罚款150元、不记分的处罚。
整治过程中
贺州交警集结警力
在前进路和上海街等路段
开展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违法占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中,交警对驾驶员在场的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将车辆驶离占用的车位规范停放;
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则对违法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或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张贴处罚单的方式处罚;
严重阻碍道路交通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违停车辆进行拖移处理。
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贺州公安交警不断加大对不文明道路交通乱象的整治力度,实行“常态+错时”的勤务模式,不间断开展巡查整治,持续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劝导、清理、执法力度,有力保障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序、畅通,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促使辖区文明交通指数持续提升。
贺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新能源车位的面积一般偏小,占用新能源车位会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损害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停车、通行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可能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希望每位驾驶人都能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合理合规停放车辆,共建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编 辑 | 灰 哥
审 核 | 尹平潍
来 源:广西贺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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