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广西柳州,19点50分,某男性专科医院内,一名患者进到医生办公室后,突然掏刀袭击医生,医生拼命挣扎,从楼上办公室跑到一楼求救,但最终还是没能幸免,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有患者问怎么最近没有见到梅医生,该民营医院谎称,梅主任出去学习了,调到其他医院,以后不会回来了,竭力隐瞒此事。

据了解,被害医生梅某今年53岁,是该男科医院的一名主任,家人都在武汉,他独自在柳州男科医院执业,事发时,梅某在医院值班,暂不清楚患者持刀袭击梅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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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方已将嫌疑人黄某控制,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现在的信息,只知道涉事医院是民营医院,不知道是不是莆田系,毕竟莆田系的男科医院太有名了,已经到了世人皆知的地步,但网友们认为,是莆田系的概率很大。

1、事发后,有网友提出,普通人去男科医院,一般都有难言启齿的隐疾,需要很大的勇气,有因才有果,知道矛盾的起因,才不会被谣言鼓动。

一名医生朋友也感到困惑,他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去那些专科医院,辛辛苦苦好几年,只够专科医院几天的药费,什么手术台上加价、几百块的病治出几万块,这样的事情还少吗?

其实,这个还是要分情况的,男科、妇科专科医院的名声,现在确实已经臭大街了,但有些烧伤专科、骨科或者化工医院,是有实打实的本事的。

2、不论患者有什么理由,都不是他行凶的借口,杀人偿命,犯下了如此罪行,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黄某持刀袭击梅某后,梅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是黄某的行为,依旧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从客观上讲,无论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但是,两者主观恶性是不同的,前者主观上是想致人于死地,后者主观上是想伤害对方,并没有要人性命的故意。

3、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一般情况下,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以判3-10年有期徒刑。

这里说的情节较轻,是指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害人恶贯满盈,行为人擅自将其处死的,或者被害人对事情的促进有重大过错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判3-10年有期徒刑。

如果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况,犯故意杀人罪的,只能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怎么判,需要根据事情的起因、嫌疑人的人身危害性和造成后果等案情综合判断。

最后,遇到事情务必要冷静,不要因一时冲动做下错事,免得追悔莫及,因为动刀解决不了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