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运作下,中国乃至整个发展中国家在减碳与贸易方面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注意到,6月22日,欧洲议会多数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一读”文本,形成了针对去年7月欧委会公布的立法草案(fit for 55)的正式修正意见。接下来欧盟理事会将对欧洲议会的意见进行“一读”,预计在2022年底之前就会全部落实。
在“一读”文本中,影响最大且最受全球关注的便是对于征收碳税的修正意见。欧洲议会表明,2023年至2026年是碳关税过渡期,2027年起将正式对外征收碳税。与此同时,相较欧委会之前公布的立法草案,本次欧洲议会大大扩充了碳关税的征收范围,在原有的钢铁、铝、电力、水泥、化肥基础上,增加了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征税类别也从之前规定的进口产品直接排放,扩展到用电间接排放。此外,监督方式将从各成员国自行执行和监管改为欧盟统一执行和监管。
积极的方面是,此次欧洲议会的修正意见将极大地改变人类过度依赖化石能源的历史进程,这是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碳排放进行法律约束的里程碑事件,具有划时代意义。但是,以欧盟决定大幅开征碳关税为标志,全球气候治理正在逐步演变为国际贸易竞争的新手段,这对中国和不发达国家尤其不利。
征收碳关税成潮流
作为全球减排“优等生”,欧盟于此时推出碳关税,除了助力自身减排,更有意倒逼其他国家减排并保护欧洲本土企业与经济。
2022年1月1日,在法国接替斯洛文尼亚成为欧盟轮值主席国之际,法国总统马克龙曾明确表示,在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将推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立法通过,“欧洲企业不能成为减排努力的受害者”。
所谓“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其实是欧盟委员会“Fit for 55”政策提案的一部分,该机制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欧盟减排目标——“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至少减少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而制定的。虽然看起来十分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该机制影响国际贸易的能力着实不可小觑。
以中国为例,中国是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和最大的商品进口来源国,当CBAM立法通过后,广泛的碳税征收范围将增加中国制造成本,削弱出口竞争力,长期来看,这还将倒逼中国能源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促进高耗能产业转型。
虽然目前大部分中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如汽车、太阳能光伏板、电子品、机械零件、家具、玩具、服装等终端复合产品)不会受到影响,但根据CBAM“一读”文本,2027年欧盟将会重新评估扩大碳税覆盖范围,对间接排放和更多产品征税,这对中国的影响就很大了。
中国绿色金融委员会的一项研究表明,假设欧盟的碳价为75美元/吨,同时假设未来欧盟将CBAM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所有行业且将间接排放纳入含碳量计算,那么电器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等中国对欧出口金额较大的产品类别将面临幅度在6-8个百分点的(等值)关税的上升,由此中国对欧盟的贸易出口总额将下降约20%,进而拖累中国GDP0.17%。
除此以外,全球主要发展中国家都可能受到影响。极端情景下,欧盟CBAM方案将拖累俄罗斯GDP0.64%,乌克兰GDP0.74%,印度、埃及和土耳其的GDP分别近0.3%。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有意立法征收碳关税的发达国家远不止欧盟。
如美国总统气候问题特使克里在2021年12月上旬会见了欧委会第一副主席、分管气候事务的蒂默曼斯后表示,碳关税是“正当(legitimate)”方法,美国总统拜登已指示全面评估其可行性。“2022年会是美国基于欧盟CBAM制定细节的一年,碳定价、CBAM都会在这一年的议程上。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已收到名为《清洁竞争法案》的碳关税立法提案。”
此外,英国已提出要推动欧盟和G7国家一起创建“碳关税”联盟;加拿大表态支持“碳关税”;日本宣称将探讨美欧日三方就包括边境调整机制在内的贸易体系采取联合行动的可行性。预计未来5—10年,以欧盟为首的碳关税联盟将逐步形成,届时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发展中国家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该如何应对?
面对以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强征碳关税的做法,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纷纷寻求应对之策。
针对欧盟CBAM动议,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明确表示:“中国不赞成碳边境调节机制,中方很明确地支持多边的碳市场,《巴黎协定》第六条已经明确讲了,全球要建立碳市场的原则,我们很明确,就是要坚持多边机制,通过碳定价机制来把全球碳市场建立起来,并以此为基础持续完善。”
此外,当前中国也在主动求变,加快改革步伐以反制碳税。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6月16日出席活动时表示,要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财税、价格、投资、金融等政策。对此,北大环境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晋涛分析,财税、价格手段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碳税。“如果欧盟的碳关税正式开征,中国不得不征收碳税。”
自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目前支持减排采用的主要经济手段是碳市场,但各界普遍认为,碳市场覆盖范围有限、缺乏总量控制,对企业减排约束寥寥;碳市场对政府配额发放、监管法治化等要求很高,而中国目前对碳市场的认识较浅,对碳市场怎么建设、如何形成合理的碳价格,尚没有头绪;相对而言,碳税可能更容易实施。
在碳市场仍需完善、短期难以在减排中起主导作用的情况下,近期推出碳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界呼吁,中国应把碳税与碳市场结合使用。
如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早在2021年9月就曾表示,全国碳市场许多相关细则还需明确、不断完善。同时,碳税应适时稳步推出。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也表示,把碳税纳入环保税,现在条件已经成熟。能源基金会中国区总裁邹骥也称,碳税和碳市场两条思路要并举,混合使用。
知名证券机构中金公司发布研报表示,与碳市场相比,碳税交易成本较小,其可借助现有征税体系而不需建一套全新的MRV(监测、报告、核查)体系,的确更易操作。但中金同时提醒,单靠碳市场或碳税,均无法在GDP与碳中和上取得两全。若不放弃GDP约束,则难以实现碳中和。同时采用碳税和碳市场,两者辅以由此促动的技术进步,有望实现保增长与碳中和的双目标。
“建议在低排放、绿色溢价仍较高的行业,如交运、化工、建材等,采用碳税;高排放、碳中和技术已相对成熟的行业,如电力、钢铁,采用碳市场,这样可以兼顾现有产业减排量最大化和促进未来的技术创新。”中信证券指出。
(转载请标明出处,文章来源: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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