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时间:2022年7月3日9时10分许
地点:国道109线1488公里处
驾驶员:李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二:
时间:2022年7月3日8时25分许
地点:糜滩吊桥路段
驾驶员:祁某某
车辆:甘DJ4470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三:
时间:2022年7月3日10时07分许
地点:第八中学门前路段
驾驶员:王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四:
时间:2022年7月3日10时10分许
地点:五合镇政府门前路段
驾驶员:高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五:
时间:2022年7月3日10时18分许
地点:五合镇政府门前路段
驾驶员:段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来源:靖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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