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时间:2022年7月3日9时10分许

地点:国道109线1488公里处

驾驶员:李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二:

时间:2022年7月3日8时25分许

地点:糜滩吊桥路段

驾驶员:祁某某

车辆:甘DJ4470

违法事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三:

时间:2022年7月3日10时07分许

地点:第八中学门前路段

驾驶员:王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四:

时间:2022年7月3日10时10分许

地点:五合镇政府门前路段

驾驶员:高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案例五:

时间:2022年7月3日10时18分许

地点:五合镇政府门前路段

驾驶员:段某某

车辆:无号牌

违法事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500元

★来源:靖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更多信息详情

请在微靖远招聘网查看!

免责声明: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收费、免费);平台只负责发布、展示,与平台本身无关,平台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