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住建局关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收取的道路挖掘修复退费公告

为治理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1年5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组成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组对我局涉费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查出我县对部分企业(个人)存在错误收费问题,责成我局按照法定程序退还违规收取的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根据《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移交案件处置意见的函》规定,我局对2019年至2020年期间收取的道路挖掘修复费予以退还,截止目前有2人因信息不全尚未找到,现将涉费清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费对象:马玉林、马建立

二、退费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

三、退费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点对点支付方式。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缴费发票等资料。请马玉林、马建立在2022年7月15日前前往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宋铁军处现场办理。过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退费事宜。

联系人:杨少伟  联系电话:0953-8022479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