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

教育局印发

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什么时候报名?

怎样报名?

报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起来看看吧:

一、新生入学报名与转学办理时间

二、招生方式

小学招生严格按照“施教区认定”(户籍地址与不动产证信息一致是确定施教区的依据),以“户籍地与产权证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免试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各校招生规模,统筹安排,免试招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初中招生按照“对口直升”、“施教区认定”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

各乡镇初中严格坚持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及时做好新生报名入学工作,严禁跨区域招生。

三、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在我市,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应于7月31日前取得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签发时间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同时在我市居住时间满一年)的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招生对象

(1)本地户籍适龄少年

户籍在我市,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应于7月31日前取得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已在我市就读小学,且取得我市小学毕业证的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未在我市就读小学,在外市取得小学毕业证,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签发时间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同时在我市居住时间满一年)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四、入学所需资料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初次网络申报,须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电子照片(近期免冠照片,半身照)、小学毕业证书(初一年级新生需要)等原件,并按要求拍摄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或当地户籍证明)。

(2)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

(3)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4)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明与住房证明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以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五、入学报名平台

今年我市所有小学、初中仍将启用镇江市统一的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以下两个入口均可进入报名界面:

(1)关注“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推荐使用)

(2)在浏览器内搜索“扬中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edu.yz.gov.cn/),进入“镇江市义务教育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扬中入口)”飘窗界面。

目前未到报名时间,平台暂未开放。正式报名前,“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发布网上平台报名操作指南。

六、转学所需资料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城区学校申请需携带房产证、户籍本,随迁子女申请乡镇学校需携带居住证、户籍本),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申请转学的信息,教育局将结合各校的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转学事宜。

七、特殊儿童就学

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卫健、民政、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安置建议。

学校要依法保障能够接收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其中,适龄聋童原则上在镇江市特教中心就读;适龄盲童可由家长或委托教育行政部门与苏州、南京、扬州、常州等地盲校联系入学事宜;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联系特教中心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予以教育辅导和帮助,并纳入学籍管理。

八、延缓入学

各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咨询电话:

0511-88266629

0511-88323315

监督举报电话:

0511-88323813

来源:扬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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