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将对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以来,暂扣的涉嫌乱停乱放交通工具无人受理的202台车辆进行集中处置。若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2日前持相关有效证明(车辆暂扣单、个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相应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告示

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4日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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