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注重引导当事人走调解之路,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止纷争于诉外,切实做到倾听民声、化解民忧、赢得民心。近日,南召法院马市坪法庭受理一起离婚案件,考虑到原被告年龄偏大,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讼累,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史某与孙某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刚结婚后前几年感情尚可,后来二人常为琐事生气,2022年5月,史某以二人感情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为由,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南召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王亚标认为史某与孙某之间虽然存在矛盾,但二人婚后已共同生活33年之久,应依然存有较厚的感情基础,二人的矛盾是出于家庭琐事及生活压力的加剧而导致的生活矛盾,贸然离婚不利于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同时考虑到原、被告年龄偏大,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对二人调解过程中无法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且原被告现居住地处于偏远山村,道路崎岖、出行不便,为便民利民、减少群众讼累,切实把惠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王亚标法官遂决定带领法官助理吴继飞等人,到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
上门调解的当天,正值盛夏,王亚标法官一行,冒着高温、顶着酷暑,挥汗如雨地跋涉一百多公里,终于见到案件的当事人。在田间地垄上,承办法官王亚标、法官助理吴继飞对当事人面对面,零距离的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耐心劝说、调解,在法官及法官助理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后,当事人为自己之前的行为深感愧疚与后悔,表示以后会好好珍惜家庭,珍惜亲情,同时希望法官转达自己的意愿给原告,二人以修复旧情、重归于好。此次上门调解,为案件的进一步调解或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下步工作中,南召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真切地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推动南召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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