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通告

当前正值汛期,加之近期气温升高,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为全面有效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维持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白鹤滩库区蓄水期间水位变化大,水上漂浮物较多,库岸周边土质疏松不稳定,极易发生地质灾害。蓄水期间,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自觉远离825米及以下区域,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坡、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严禁在淹没影响区域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等活动。

二、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库区水面严格执行停航通告,客运船舶不得私自开航载客,乡(镇、街道)自用船舶严禁下江涉水从事水上活动,水域内“三无船舶”将予以没收、销毁,各类合法特定功能船舶若需从事水上水下活动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巧家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许可或进行备案。

三、目前复建码头及停靠点尚未验收投入使用,营运船舶暂时系泊停靠在渡口码头周边,严禁任何无关人员登船观光玩耍。

四、河道、水库、堰塘等水域水深危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水库库区、河道等危险水域进行游玩、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

五、请广大家长朋友及库岸周边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未成年人及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下到河库游泳、戏水,遇到险情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 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

六、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河道、水库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为了您和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请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身及孩子的安全教育,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筑美丽幸福家园!

巧家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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