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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搐、呕吐、嘴淌白沫……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小狗,挣扎几分钟就死了。日前,在甘井子区泉水P2区,近20只宠物猫狗陆续死亡。奇怪的是,这些宠物死前均出现了类似中毒的症状,居民们怀疑是被人故意投毒导致死亡的。事发后,有宠物主人报了警,辖区公安机关已展开调查。
市民苗女士家住甘井子区泉水P2区,家里养了两只泰迪犬。事发当晚,苗女士用绳牵着两只狗,在小区遛了半个多小时就回家了。未料,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一只泰迪犬突然出现了抽搐和呕吐,嘴里不断淌出白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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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身体剧烈抽动,显然非常痛苦,苗女士当即抱着它赶往宠物医院,可刚走到店门口,小狗就咽气了。宠物医生怀疑,小狗是中毒死亡的。这条小狗陪伴苗女士多年,小狗突然死亡,让她伤心不已。她从宠物医院返回家中时,发现另外一只泰迪犬也死了。
事后,苗女士回想起小狗曾在绿化带边缘停留,并有“闻”的动作。根据她掌握的情况,此后小区里近20只猫狗陆续死亡,且均出现了类似中毒的症状。苗女士等宠物主人怀疑,是有人故意在小区里投毒,导致了小猫和小狗死亡。有居民在小区绿化带里发现了火腿肠等物品,但是否与此事件有关,目前尚不清楚。
更让大家担心的是,小区里还住着不少孩子,一旦儿童误触或误食有毒物质,造成的后果简直不敢想象。事发后,小区里的家长们加强了对孩子的看护,远离草坪等公共区域,不让孩子触碰地面上的东西。
辖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民警多次来到小区展开调查。居民们盼望着,事件中的不法人员受到法律惩处。
■律师说法

此举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如果小区内的猫狗确系被他人投毒而死亡,那么行为人已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投放毒害性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小区属于业主的生活空间,在小区里投放危险物质,显然有威胁到业主健康生命安全的风险。”刘万昕认为,本罪的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必要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刘万昕还表示,故意投毒的不法人员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宠物饲养人也应加强对宠物的管理,例如出门遛狗时一定要牵绳,及时清理粪便,制止宠物吠叫,不要给小区邻居带来影响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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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泄愤毒狗被判刑
在开发区一小区,一名老人因对部分居民饲养宠物狗不满,心生怨恨伺机报复。2017年9月,老人手持含有有毒物质的牛肉粒、火腿肠片在电梯内以及小区空中花园等四周各处投放,导致小区内9只宠物狗因食用有毒物质被毒死。
2019年11月,大连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老人投放有毒物质,造成9只宠物狗死亡,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赔偿各宠物狗主人合计3.11万元。一审宣判后,部分宠物狗主人不服判决并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死亡宠物狗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费。
2020年5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这起案件,本报进行了连续报道。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满文飞